“许昌之所以能被确定为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是发展之势,更是应时之需。”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当前,许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阶段,遇到了城乡之间深度融合所必须破解的问题,因此,城乡融合改革就变得非常迫切。
“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选择许昌作为试点之一,是选对了。”作为研究“中原发展”的专家学者,耿明斋多年来曾多次到访许昌、调研许昌,对许昌的经济发展特色和状况十分了解。
耿明斋认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积累,许昌工业化发展已达到了较高水平,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喜人成就,不仅许昌中心城区的“实力”越来越强,几个县域经济在河南省也都位居前列。比如,鄢陵县的生态优势、花木特色突出,花木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较高水平;襄城县近年来创新性地发展起了以硅碳新材料为主导的新兴产业链条,未来前景十分喜人;长葛市更是传统的工业强市,制造业十分亮眼;禹州市也有深厚的产业和经济基础。
而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后,矛盾焦点也在转化。耿明斋认为,在许昌这些县(市、区),一方面,许多优质项目、潜力项目没有足够的土地空间落地,需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来解决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发展空间问题;另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需要大幅改善,乡村居住的空间结构需要调整优化,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集中连片的土地保障,因人口的城市化聚集而闲置的农地需要更大地释放活力,农村也需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来解决乡村振兴所面临的难题。
“许昌承担了五个方面的试验任务,从中可以看出,国家的目标导向非常清晰。”耿明斋说。
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给予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这就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开了政策空间。据统计,许昌市共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94.6万亩,其中宅基地73.5万亩,经营性用地12.4万亩,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8.7万亩。
“12.4万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在全省来看都是较多的,这些土地的入市应该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对待,不要施加过多限制。”耿明斋认为,“下一步,我们可以在‘商业化用途’的适用范围和灵活操作层面进行探索和突破,让这一土地政策的重要变革发挥更有力、更正向的杠杆效应,在坚守耕地红线等底线的基础上,让稀缺的土地资源产生更大效益。”耿明斋认为。
同时,自愿腾退的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增加农村耕地,或叠加政策工具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实现财产性收益。“宅基地占比较大,是盘活‘农地’资源的潜力股。要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进相关探索和改革。”耿明斋说。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是许昌承担的第二项试点任务。对此,耿明斋认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做好相关制度设计,让农村产权抵押真正有市场、能转让、可变现,这样才能与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工作健康开展。”
对于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这一试点任务,耿明斋认为,许昌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都可以深入探索和创新。
“比如,在居民养老方面,城市和乡村里的自由职业者可以通过自己买养老保险来得到未来的养老保障,但由于城乡标准不统一,农村的自由职业者未来得到的养老金则很少。浙江省嘉兴市对此已有成功实践,许昌也可以大胆探索。”耿明斋表示。
“农村的医疗便利程度与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何推进城乡医疗均等化是一个需要破解的问题,这涉及医疗体系建设和改革,需要深入论证和积极探索。”耿明斋还建议,通过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加大教育补贴力度等方式,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
“城乡融合发展,是我们当前亟待回答好的发展课题。只有真正让城乡相融相促、实现乡村振兴,许昌乃至国家的建设发展才能拥有更强的后劲、更美的底色。”耿明斋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