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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26-04-03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 — 4月8日12:00。

请有意调剂我单位的考生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及接收调剂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拟调剂专业及分数要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拟调剂招生人数

备注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外语≥40
  政治≥40
  业务课≥60
  总分≥324

6


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应用经济学(020200)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应用经济学(0202)(前四位相同)一级学科的调剂考生。

6. 报考科目要求:

要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101、英语(一)201 、数学(三)303;自命题专业课科目为宏微观经济学或者相近科目。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遴选规则:从第一志愿报考应用经济学专业A类等级学科(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为准https://www.cdgdc.edu.cn/dslxkpgjggb/)的考生中,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学科视为A类学科。若A(A+、A、A-)类等级学科的调剂生源不足,则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B、B-、C+、C、C-学科等级的考生中,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五、调剂复试名单

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

六、接收调剂程序

1. 河南大学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院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 拟调剂名单经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4. 通过复试后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 com.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七、复试时间、方式与通知

1.复试时间:2026年4月8日下午3点。

2.复试方式: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3.复试通知:复试通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网络通知: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电话通知:专人负责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八、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一)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6年4月8日下午3点

报到人员:应用经济学全体调剂考生

报到地点:线上报到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准备材料清单(扫描后发送邮箱395433316@qq.com,线上审核):

1. 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证明

依据《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九、复试流程

1.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2.考生进入待考区(腾讯会议A),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考题,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腾讯会议B),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流程为专业测试、专业英语测试、综合素养面试。

4.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中原发展研究院网站公示成绩(https://zyzk.henu.edu.cn/)。

十、调剂复试内容、方式与时间

(一)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

1. 复试内容: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各考试科目单独打分,满分均为 100 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分别为 10%、45%、45%。以上三个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

(1)外语测试: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翻译与口语水平,单独打分。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测试:计量经济学问题的线上作答。

(3)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十一、成绩构成及排名

(一)成绩构成:

应用经济学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所占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40%。(复试所有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复试的所有单项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45% +专业笔试×45% +外语测试×1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十二、拟录取工作

1.我院招生委员会依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拟录取考生向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

2.监督。中原发展研究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中原发展研究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邮箱:zsgl@vip.henu.edu.cn

复试咨询电话:15093681095 (中原发展研究院科研办公室)

十四、违规处理

1.我院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范畴。复试期间,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责任,严禁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与信息。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考生私自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微博等任何方式,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即认定为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本次复试资格及成绩,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若违规考生为我校在校生,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外校在校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3.对于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今后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若为非我校人员,我校将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

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调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