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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 “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选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8-23

一、奖励对象

第三届“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奖励给致力于中原发展研究的杰出青年学者,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之后出生)。参选人应以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领域的原创成果参选,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在5000-15000之间。

二、奖金及奖项设置

第三届“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总奖金人民币13.2万元。设一等奖1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2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3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6项,每项奖金2000元。

三、评选委员会

“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主任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大卫亲自担任,省内相关领导、主要研究机构、高校财经类院系、重要学术刊物和媒体负责人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

四、评奖具体程序

1、征集候选成果。2017年10月上旬评委会秘书处通过网络、报刊、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系统等多种渠道发布评奖暨征文通知,参评人应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向评委会提交参选成果、填写候选表格。

2、成果初选。评委会对收到的全部参选成果进行整理与初选,选出15-20项成果提交评选大会,并邀请候选成果作者参加评选大会。候选成果作者及评委参加评选大会的食宿由评委会解决。

3、召开评选大会。评选大会11月底召开。通过初选的参选人应向评选大会提交个人学术小结、前期研究成果(如无可不提交),在评选大会上对本人参选成果进行15分钟左右的汇报,汇报完毕后评委或现场听众可以向其现场提问,进行5分钟左右的互动交流。评委根据参选成果、参选人汇报与现场交流情况及前期研究成果给每位参选人现场打分。

评委会秘书处按照评委现场打分高低对参选人进行排序,经评委会审议后选出最终获奖人,公布评奖结果并颁奖。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经评委会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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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秘书处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