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

第三届 “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选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8-23

一、奖励对象

第三届“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奖励给致力于中原发展研究的杰出青年学者,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之后出生)。参选人应以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领域的原创成果参选,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在5000-15000之间。

二、奖金及奖项设置

第三届“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总奖金人民币13.2万元。设一等奖1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2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3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6项,每项奖金2000元。

三、评选委员会

“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主任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大卫亲自担任,省内相关领导、主要研究机构、高校财经类院系、重要学术刊物和媒体负责人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

四、评奖具体程序

1、征集候选成果。2017年10月上旬评委会秘书处通过网络、报刊、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系统等多种渠道发布评奖暨征文通知,参评人应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向评委会提交参选成果、填写候选表格。

2、成果初选。评委会对收到的全部参选成果进行整理与初选,选出15-20项成果提交评选大会,并邀请候选成果作者参加评选大会。候选成果作者及评委参加评选大会的食宿由评委会解决。

3、召开评选大会。评选大会11月底召开。通过初选的参选人应向评选大会提交个人学术小结、前期研究成果(如无可不提交),在评选大会上对本人参选成果进行15分钟左右的汇报,汇报完毕后评委或现场听众可以向其现场提问,进行5分钟左右的互动交流。评委根据参选成果、参选人汇报与现场交流情况及前期研究成果给每位参选人现场打分。

评委会秘书处按照评委现场打分高低对参选人进行排序,经评委会审议后选出最终获奖人,公布评奖结果并颁奖。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经评委会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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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发展研究创新奖”评委会秘书处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