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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成果】新时代背景下河南省乡村振兴路径探索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18-03-20

【摘要】十九大以后,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我国“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农村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报告通过对两县三村688家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对目前河南省农村的发展现状进行描述,分析了河南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给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试图找出新时期河南省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十九大中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此背景下,围绕“如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中原发展研究院课题组选取了河南传统农业大县(驻马店市西平县)和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县(信阳市固始县),并随机选择了两个县中的三个村(固始县安埠村、八里村,西平县朱湖村)共688家农户落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试图找出新时期河南省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二、抽样村庄的发展现状描述

(一)留守居民以中老年为主,外出务工家庭占比高

本次实地调研的两个县三个村的农户共计688家,被采访对象以中老年为主。其中,40岁以上人员占比93%,60岁以上人群约占四成。被调研家庭规模4至6口居多,最少为1口人,多为五保户,最多的为11口人,多为四代同堂。被调研家庭中有务工人员占比高达79%,全职农民家庭占比仅为21%。

(二)土地流转现象普遍,宅基地流转意愿差

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普遍,被调研农户688家村民共承包耕地2415.5亩,流转土地面积1059.7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3.8%。土地流转给企业的每亩租金约800元左右,土地在村民间流转的,多以短期出租或无偿使用的方式进行,短期出租的也很少给租金,多以劳力的形式偿还。

村民对宅基地流转意愿差。普遍不愿意宅基地流转的占比高达95%,采访中询问原因,村民反馈目前住房为唯一住房,无力在城市购房,卖了房就无处居住。宅基地空置情况明显,数据显示,调研村落中,至少五分之一的宅基地是空置的,十分之一的宅基地是空置且无房屋的,这说明至少有一成的村民已外迁定居。

(三)外出务工地以沿海发达地区为主,郑州及县城次之

外出务工地去向方面,前往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人数居多,占比高达40%,郑州和本县的次之,分别占比13%和12%。高密集的就业去向可能也获得工作的方式相关,数据显示,39%的务工人员是熟人介绍获得工作的。

(四)农民进城意愿不强,未来定居以县乡为主

农民进城意愿不强烈。调研数据显示,理想状态下,选择在城市居住的村民占比还不到六成,三个调研村进城居住意愿最高占比仅为68%。从未来定居意愿来看,外出务工人员超过4成的人预计回村镇,18%的人员预计去县城居住。占务工去向40%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发达地区预计有10%可以留下,这说明,通过外出务工推动城镇化的空间有限,农民工没有能力和信心留在城市,超6成的外出人员预计仍会回归本乡县。

三、抽样村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发展方式落后,规模经营水平低

抽样村庄农业仍以传统经营方式为主,农业产出增长主要依赖生产要素投入,农业生产结构层次少,农产品品种单一。三个村都是以种植业为主,占比高达99%,688个受访户中仅有9户从事种植以外的产业(其中,4户从事林业、4户从事畜牧业、1户从事渔业)。农产品基本以初级产品的形式卖出,没有进一步深加工的企业和工厂。

农村规模经营水平低,耕地基本是碎片化种植。调研发现,三个村人均还不到1亩地,688户中最大种植面积为13.5亩,还被分成三四块,整块种植面积最大仅为11亩,碎片化的种植很难形成规模效应,生产效率低下。

(二)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不足,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农村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不足。村内除主干道是水泥路外,还存在许多泥路或者碎石路,日常出行尤其是恶劣天气交通不便。水电供应不足,未通燃气或沼气。教育和养老资源匮乏,设施十分不完善,缺乏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渠道,农村现有各种资源没有被激活,难以实现资产化、资本化和财富化,农村资源资产低效利用、浪费严重。首先,农村地区出现大片土地荒芜和房屋闲置,无人耕种和出租。同时,劳动力资源闲置现象严重。从调研结果看,进城务工人员已经出现人口回流现象,而回流人员大部分年轻力壮,却不干农活闲散在家,造成农村劳动力闲置。

(三)农村人员素质和数量令人堪忧,“谁来种地”难题日益凸显

目前,老人已经成为种地的主力军。调查表明,当前经营农业的人口中,5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高达65%,其中,70岁以上仍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达11%。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有参加过农业生产且早已习惯城镇生活方式,不会种地也不愿种地。随着现有农业从业者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农业正面临严重的“谁来种地”难题。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繁多,劳动强度大,而可用人才寥寥,且综合素质不高,安埠与八里两个村的村主任都兼任支书。上层部门提出决策,基层在实行时就会出现应付交差的情况。基层干部的工作质量对农村建设发展至关重要,而基层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水平令人堪忧。

(四)城镇化辐射力不够,对农业农村的带动力不强

城镇化对周边农村农业的辐射力仍不够,对农村劳动力吸纳不足。调研显示,在外出打工的1227人中,40%的务工人员去了沿海发达地区,在本省务工仅有212人,占比为16%。其中,省会郑州务工人数占比4%,本市务工仅为2%,本县务工为10%。同时,促使农民进城市民化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调研中,超过60%的人员预计回归家乡,真正能留在大城市的不到五分之一,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漫漫无期。

四、乡村振兴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更加注重发挥乡村的主动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切中了当前乡村发展的要害,也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方向与新思路,是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总体要求,这是把乡村放在了与城市平等的地位上,站在乡村发展角度设计,更加充分地立足于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等资源,更加注重发挥乡村的主动性,来激发乡村发展内动力,建立更加可持续的内生增长机制。这是一种思路的根本转变,确立了全新的城乡关系,乡村要从过去的被动接受反哺,到今天的主动作为、实现振兴,进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这种城乡融合是在保持乡村独立性和差异化前提下的融合发展,以差异化发展路径来突出乡村的比较优势,由此推动城乡关系改革。振兴路径从“城乡统筹”转向“城乡融合”,思路也从政府主导向更重视市场作用及要素流通转变,资源配置不仅要考虑到城市,更要考虑到城乡互动。

(二)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推动农村创业创新

农村创业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激活各类城乡生产资源要素,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推动新产业与新业态开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和返乡下乡企业创业创新,从而更好满足农村创业创新需求,构建完整生态的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利益联结稳定、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格局,有效提高农业竞争力,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农民收入。

(三)建立农村开放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核心是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在此基础上,加强城乡功能连接、深化城乡专业化分工,构建城乡共荣共存、互利互惠的格局。当前亟待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继续为城市发展提供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同时,打破阻碍农村吸纳城市资源要素的藩篱。利用市场力量,吸引资本和技术流向农村。未来资本下乡的问题取决于农地“三权分置”的产权设置,包括土地经营权和承包权的相互分离和分别保障,以及集体土地所有的实现方式等。

(四)以特色小镇建设为载体,加快乡村振兴进程

乡村振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龙头和载体,把乡村优美环境、人文风俗、历史文化、特色资源等在空间上进行集中和集聚,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独具特色小镇承载产业与人口,吸引城市资源要素的流入,符合当前中央有关特色小镇发展理念,也从根本上增强了乡村的内生发展能力。把特色小镇发展规划与周边乡村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将道路提质改造、绿化美化工程等由主干道向农村道路推进,提高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挖掘地方特色,将特色小镇的主导产业与当地的多元化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打造特色产业园,促使农村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利用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支部+龙头企业+基地”等形式,参与小镇特色产业的投资与经营。充分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旅游观光、采摘园、“农家乐”等项目,增添特色小镇吸引力。

(五)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构建和谐新农村

首先,尽快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乡村政治转型过程中,乡镇代表着国家力量,通常是转型时期最重要的资源供给者,必须要求乡镇力量保持对村庄的政治影响力,督促村庄依法完成各项任务。其次,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老党员、老户长、贤达人士的积极性。第三,建设乡村公民文化。乡村公民文化的形成,将造就一大批积极参与的、有理性的农民,进一步约束国家权力的行使,迫使国家行政权力适当收缩,维护农民的自治领域。

(六)完善支持保护政策,促进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

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弱势产业,因此对农业提供支持保护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一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首先,加快推动农业补贴从“反哺农民”向“支持农业”转变,不再以土地承包权作为获得农业补贴的评判标准,而要以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经营规模为导向,加快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向规模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倾斜。其次,继续推动财政支农资金从无偿的“项目制”向市场化使用方式转变。再次,要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合力,将目前分散支持“三农”的各种资金集中起来,进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确定投入重点,以改善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二是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要加快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解决农业保险品种少、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要大力拓展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除继续完善粮食作物保险外,将鸡鸭牛羊、设施、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重要农产品纳入业务范围;要逐步建立口粮作物的农业保险全覆盖制度,并对国家产粮大县的水稻、小麦实行基本保费全补贴。

(供稿人:中原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娄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