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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明斋:关于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的若干建议

信息来源: 暂无 作者: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20

河南省人大代表、中原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教授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建议

全文如下:

近日,国务院相继批复的《促进中部崛起“十三五”规划》和《中原城市群规划》中,均明确提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中原城市群规划》中还进一步提出要“推动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区”。陈润儿省长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2017年工作部分重申,“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郑汴一体化深度发展,推动郑州大都市区建设”。可见,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建设,既是中部与中原崛起的重大战略谋划和长期发展的方向,也是当前阶段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但是,郑州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中心城市?与同样被列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序列的其他城市相比,郑州该凸显哪些特色?承担哪些特殊的国家功能?以郑州为中心,涵盖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的大都市区该如何建设?等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做出谋划,给出具体的答案。

据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即启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统一规划。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规划,建设就无从谈起。问题是现有的规划都是由各个城市独立做出的,相互之间没有协调和统筹。这种局限于各自行政辖区、以满足于自身发展需要为目的的规划,在交通及各种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方面很难充分对接,在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上也难以真正做到优势互补、优化配置。重复建设在所难免,甚至难免人为设置壁垒,阻碍要素自由流动。所以,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首先要对涵盖郑州、开封、新乡、焦作、许昌等五市在内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以科学确定各自功能定位,合理布局各种道路、水系及地下管网,做到充分对接,相互支撑,良性互动。

在这方面,具体的建议有三点:一是组织区域经济、公共管理、法律、城市等方面专家进行战略研究谋划,在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战略思路,并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以作为概念性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乃至详细规划的指导和基础;二是要以省级政府作为规划主体主导规划;三是要聘请全世界最具权威性的都市规划机构和最具盛名的规划专家来做。

第二,强化郑汴港三角区域作为大都市核心区的定位,推进郑汴一体化深度发展。郑汴新焦许五市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公里,人口接近3千万,如此大的区域和如此多的人口,要作为一个大都市区建设,内部不可能是同质的,一定是有层次、有结构的。即有中心和外围之分,有核心与支点之分。建设也不可能同步推进,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能是统一规划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基于此,我认为,目前由郑东(涵盖经开)、汴西和航空港所形成的三角区域,面积超过2000平方公里,正好是十年前启动规划建设的郑汴一体化区域,这里依托机场和高铁两大枢纽,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人口和产业聚集度高,功能强大,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大都市区核心区。应该优先规划,率先启动。为此,要进一步明确三支点功能定位,强化支点功能,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有意识地引导符合功能定位的大项目集中向支点区域摆放,控制支点之间一定空间内的建设,形成清晰的生态绿化隔离带,避免郑州继续以摊大饼式发展模式蔓延。

第三,推动郑汴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上述郑汴一体化区域十年前曾经以郑汴新区的名义做过规划,后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郑汴新区规划的实施搁置起来。我认为,当前,应该借助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建设的契机,重新启动郑汴新区建设。理由有三:一是国家级新区是区域发展层次和在国家盘子里重要性程度的标志,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国家级新区,不仅沿海发达地区中心城市多有国家级新区,而且中西部与我们发展水平相当甚至比我们水平还差一些的区域都有了国家级新区(如贵州有贵安新区、甘肃有兰州新区等),河南没有国家级新区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家区域发展中的地位不相称;二是尽管已有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原城市群等诸多国家战略叠加,但这些要么是高度宏观综合的(如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要么是单项或局部角度的,不能替代城市新区那样既具体又内含丰富、综合高端的国家战略。所以,还是应该在既有国家战略的基础上争取建设国家级郑汴新区,以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及大都市区核心区建设;三是大都市区包括郑汴一体化核心区域建设,都涉及到不同行政辖区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利益平衡问题,且往往会长期纠缠于此,影响区域一体化进程。国家级新区内部链接更紧密,更容易协调,且其他新区对于解决此类问题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建设国家级新区可以较好解决区域一体化和行政异地管辖之间的所产生的矛盾和摩擦。